| 南通市城中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
1、第一次会议
1980年6月16日至19日在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召开,会议代表404人。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议了区革委会主任丁开娴作的《同心同德干四化,艰苦奋斗作贡献》的工作报告,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陈熙作的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》,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刘振国作的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》,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。
会议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的规定,决定设立南通市城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;决定撤销城中区革命委员会,成立城中区人民政府。会议选举产生了主任1人,副主任3人,委员13人组成的南通市城中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,选举产生区人民政府正、副区长、区人民法院院长,选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。
2、第二次会议
1980年9月9日至11日在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召开。出席会议代表380人。会议选举邢白等237人为出席南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。
3、第三次会议
1981年12月23日至25日在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召开。出席会议代表398人,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姚炳明作的《政府工作报告》,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培才作的《城中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》,区人民法院院长陈熙作的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》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振国作的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》,并通过了相应决议。
4、第四次会议
1983年3月17日至21日在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召开。出席会议代表392人。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区长丁开娴作的《政府工作报告》,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培才作的《城中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》,区人民法院院长陈熙作的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》,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振国作的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》,并通过相应决议。会议选举王筱娟等253人为出席南通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。
5、第五次会议
会议是在上级决定建立城区行政体制的情况下,经区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决定,提前于1983年6月8日召开的。会议在市劳动人民文化宫举行,会期一天。出席会议代表392人。会议传达省、市关于城中区和港闸区合并,建立城区行政体制的决定;宣布九月底按照新的行政体制,召开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,城中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将提前结束。听取和审议了城中区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培才作的《城中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》;听取和讨论了中共城中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刘军作的《同心协力搞好机构改革,努力开创城区工作的新局面》的讲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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